本校113學年度「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補助計畫」獎學金申請_系辦公室收件截止日11/25

說明:
一、依據本校辦理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補助計畫實施辦法辦理。
二、獎勵資格:本國籍非在職博士班一至三年級在學研究生,並已獲本校(含院、系所、指導教授等)或企業提供獎助合計每月至少2萬元者。申請本獎學金之博士生不得重複支領「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試辦方案」之獎學金。
三、獎勵金額:每人每月新臺幣2萬元整,本校(含院、系所、指導教授等)或企業須相對提供獎助2萬元以上。
四、獎勵期間:113學年度獎勵期間為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博士班三年級學生於獎勵期間畢業者,獎勵至畢業當月止。
五、獎勵名額:全校各學年度獎勵名額(含加碼獎勵)由教育部核定,各學院獎勵名額依當學年度本國籍博士班一至三年級在學人數比例分配為原則,經本獎學金審查委員會決議。
六、評選機制:
(一)各學院得依據「國立中央大學辦理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補助計畫實施辦法」(2-國立中央大學辦理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補助計畫實施辦法)自訂評選要點。
(二)本獎學金審查委員會,由副校長擔任召集人,並由教務長、研發長、學務長、各學院院長共同組成,審議各學院推薦人選。

七、申請方式:符合資格之申請人應依申請書(3-國立中央大學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申請書 )內容備妥資料:

1. 申請書(需經申請人、指導教授及系所主管簽章)
2. 大學部、碩士班歷年成績單及博士班前一學期
3. 研究規劃/進度/成果報告(依格式撰寫)
4. 推薦信
5. 其他助審資料
6. 存摺影本
7. 大學/碩士名次證明
8. 填寫工學院博士生獎助學金申請表(連結:https://reurl.cc/1bnjgm)

1~7項之紙本及掃瞄電子檔於113 年 11月 25 日(星期一)前提交至系辦公室林小姐(文件掃描檔請整合為一PDF檔,email至ncu4300@ncu.edu.tw,主旨應標明:113學年度「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補助計畫」獎學金申請_學生OOO,檔名為學號+姓名),後續由系、院辦理初審,並由學院推薦排序名單至審查委員會,核定後公告獎勵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