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班】112-2學期研究生辦理學位考試及離校注意事項

112-2學期應屆畢業研究生辦理學位考試離校注意事項詳如附件,請詳閱參照辦理。

提醒:

1.若指導教授要擔任口試委員,記得將指導教授加入口試委員名單。

2.口試委員若開車入校,請提早告知系辦管小姐車號,以利設定免費停車。

3.NEW!!!若無法於本學期校曆規定期限7/12前完成學位考試者,請於學位考試申請流程完成後,再填寫碩博士延後舉行口試暨辦理畢業離校申請表(最後繳交口試成績日期為113.7.31)

4.附件一規定第9條文件送交系辦林小姐審核後,系辦方可進行口試費清冊報支。

5.領取畢業證書當日,請先至系辦找林小姐辦理線上離校檢核,再至註冊組領取證書,以便系辦控管論文指導費清冊送校,謝謝配合!

 

註冊組特別提醒:

研究生領取學位證書截止日為  113 7 31 日中午 12 ,若有申請延後畢業離校者,就只能在  113  8 19  起至  113  8 23 中午 12 這期間來領取學位證書【全校暑休日另行公告】。

 

「學位考試申請系統」使用說明專區請至http://pdc.adm.ncu.edu.tw/Register/degree.asp?roadno=54

附件一:應屆畢業研究生辦理學位考試及離校注意事項

附件二:學位考試申請系統學生使用說明 https://pdc.adm.ncu.edu.tw/Register/data/degree/DE-02-1.pdf & https://pdc.adm.ncu.edu.tw/Register/data/degree/DE-02-2.pdf

&常見QA—-https://pdc.adm.ncu.edu.tw/Register/data/degree/DE-05-1.pdf

附件三:112學年度第2學期頒發學位證書(畢業離校)相關注意事項公告請見1130206公告1122頒發學位證書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