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班】115學年度碩士班新生延長繳交畢業證書申請_受理期間:6/22~7/3
已完成本系新生報到之大學部應屆畢業生,若無法於115年7月3日(五)前取得畢業證書,
請下載-「延繳畢業證書申請」填寫,將申請表掃描成PDF檔或JPG檔(如以手機拍照請注意清晰度),
於6月22日~7月3日間email至本系公務信箱ncu4300@ncu.edu.tw申請延繳,
信件主旨請註明:「延長繳交畢業證書期限_OOO組考生OOO」。
逾時未完成報到或逾越切結日期未繳交學歷(力)證書者,即以自願放棄入學資格論,隨即以備取生遞補,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救。
修低年級課程導致成績不全者,延繳日期至遲不得超過7月31日;因暑修無法取得證書者請附暑修證明。
本系收到email後3~5個工作天會回信告知是否同意延期,敬請考生耐心等候。
